目前辽宁省高招已进入录取阶段,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8月15日进行。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辽宁省省招办会适时组织征集志愿。在所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尝试参加征集志愿,抓住这次机会。
什么是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辽宁省省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
简单来说就是部分院校个别专业没有录满,把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给未录取考生一次补报志愿的机会。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辽宁省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辽宁省省招办会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缺额院校、专业名称和缺额计划数等。
辽宁省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8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6日18:00至18日,补充录取。
辽宁省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20日至8月1日。
(1)7月20日至24日11:00,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26日15:00至7月28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9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30日15:00至8月1日,补充录取。
5.辽宁省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8月2日至6日。
6.辽宁省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8月7日至15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7日至8月9日11:00。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0日18:00至8月12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3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3日18:00至8月15日,补充录取。
哪些考生能够参加征集志愿?
并不是所有考生都可以参加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才可以填报征集志愿。这里要注意:一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二是不符合所报批次条件的考生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录取。
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查询到自己被录取的信息,而又符合所报考批次的录取要求,可以及时关注省招办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填报征集志愿的准备。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辽宁省那些志愿与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和有序志愿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什么是降分征集志愿?
降分征集志愿是指在征集志愿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情况,对还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降低一定分数进行征集志愿。
符合在该批次降分录取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降分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须注意以下5点↓↓
(1)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征集志愿未必都能降分录取,有的专业录取分数可能比常规志愿更高,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也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4)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5)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注意坚持“冲、稳、保”的原则,还要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结合体检指导意见,认真查看院校招生章程,避开限报专业,增加录取机会。
高校招生具有严格规范的录取程序和监督机制,征集志愿是公开征集录取,并不存在所谓的“花钱补录”,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提醒考生,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查录取通知书物流信息
辽宁省每批次录取结束后,高校寄发通知书,通知书上加盖招生院校印章。
随录取通知书同寄给考生的,还有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向录取学校电话咨询。
1、高校一般会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若辽宁省考生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了录取结果,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及时联系录取高校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
2、辽宁省考生也可以选择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信息查询”服务,让你及时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投递时间、寄达时间!
辽宁省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辽宁省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辽宁省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咨询和举报电话
现将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公布如下:
1.咨询和举报电话:024-86157501,86157502,86156999,86157000。
2.受理咨询和举报时间:2023年7月7日至8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工作提醒:以上咨询和举报电话作为我省高考录取政策咨询和问题举报渠道,不提供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服务。考生和家长可通过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最后祝愿大家金榜题名
早日收到录取通知书!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辽宁省省招办会适时组织征集志愿。在所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尝试参加征集志愿,抓住这次机会。
什么是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辽宁省省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
简单来说就是部分院校个别专业没有录满,把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给未录取考生一次补报志愿的机会。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辽宁省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辽宁省省招办会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缺额院校、专业名称和缺额计划数等。
辽宁省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8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6日18:00至18日,补充录取。
辽宁省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20日至8月1日。
(1)7月20日至24日11:00,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26日15:00至7月28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9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30日15:00至8月1日,补充录取。
5.辽宁省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8月2日至6日。
6.辽宁省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8月7日至15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7日至8月9日11:00。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0日18:00至8月12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3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3日18:00至8月15日,补充录取。
哪些考生能够参加征集志愿?
并不是所有考生都可以参加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才可以填报征集志愿。这里要注意:一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二是不符合所报批次条件的考生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录取。
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查询到自己被录取的信息,而又符合所报考批次的录取要求,可以及时关注省招办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填报征集志愿的准备。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辽宁省那些志愿与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和有序志愿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什么是降分征集志愿?
降分征集志愿是指在征集志愿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情况,对还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降低一定分数进行征集志愿。
符合在该批次降分录取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降分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须注意以下5点↓↓
(1)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征集志愿未必都能降分录取,有的专业录取分数可能比常规志愿更高,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也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4)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5)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注意坚持“冲、稳、保”的原则,还要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结合体检指导意见,认真查看院校招生章程,避开限报专业,增加录取机会。
高校招生具有严格规范的录取程序和监督机制,征集志愿是公开征集录取,并不存在所谓的“花钱补录”,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提醒考生,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查录取通知书物流信息
辽宁省每批次录取结束后,高校寄发通知书,通知书上加盖招生院校印章。
随录取通知书同寄给考生的,还有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向录取学校电话咨询。
1、高校一般会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若辽宁省考生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了录取结果,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及时联系录取高校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
2、辽宁省考生也可以选择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信息查询”服务,让你及时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投递时间、寄达时间!
辽宁省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辽宁省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辽宁省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咨询和举报电话
现将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公布如下:
1.咨询和举报电话:024-86157501,86157502,86156999,86157000。
2.受理咨询和举报时间:2023年7月7日至8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工作提醒:以上咨询和举报电话作为我省高考录取政策咨询和问题举报渠道,不提供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服务。考生和家长可通过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最后祝愿大家金榜题名
早日收到录取通知书!